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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局已定!恭喜农村户口的宜昌人!你们的身价即将暴涨!

    信息发布者:五峰采众特产商城
    2018-08-23 09:40:19   转载

    小编从今天上午

    宜昌市农业局召开的

    新闻发布会上得知

    宜昌市纳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

    乡镇(街办)已达57个

    试点村(社区)548个

    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198个(含组级1个)




    8月22日上午,宜昌市农业局举行宜昌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新闻发言人、宜昌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颜学早介绍,枝江市、当阳市和西陵区将按时按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未列入改革试点的村(社区)将在2018年左右完成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是指导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的集体资产包括三类:一类是资源性的资产;二类是非经营性的资产;三类是经营性的资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宜昌哪些地方是改革试点?

    宜昌市纳入改革试点的乡镇(街办)已达57个、试点村(社区)548个,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198个(含组级1个)。


    目前

    • 2016年,夷陵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 2017年,枝江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 2018年,当阳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 西陵区被宜昌市确定为整体推进试点。

    • 其余县市区共确定了24个村开展试点。


    进展

    • 夷陵区已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进入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工作阶段。

    • 枝江市、当阳市、西陵区已全面启动,整体进入“两清”(清人分类和清产核资)阶段,进展顺利。

    • 宜都市、秭归县已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 其他县市区都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


    下一步

    • 枝江市、当阳市和西陵区作为整体试点和其他县(市、区)的24个试点村(社区),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 未列入改革试点的村(社区)将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力争2018年底清产核资和身份确认工作分别达到80%和70%,为我市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试点内容有哪些?

    农业部、中央农办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明确试点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谁是成员?农民自己说了算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这项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广大村民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谁又不是,涉及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


    这6类人必须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省于2012年10月施行的《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中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世居本地且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 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 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 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

    • 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在服刑和其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


    在这个最基本的政策法规所规定的认定依据之上,各村(社区)可以根据本村实际,增加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资格条件,但必须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绝大多数群众认可。



    为什么要清产核资?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两大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体家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归属谁。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有利于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问题,导致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解决。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有利于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有利于增添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据统计,宜昌市已完成清产核资(村级)392个,整县完成2个(夷陵区、西陵区),账面资产总额50.83亿元,村均1296.6万元。


    “生不增、死不减”

    怎么解释?

    在清产核资和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理化配置股权管理,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一项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资产量化配置方面,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项改革工作的要求,一是只对集体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及可以转化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二是股份比例为集体股不超过30%,成员个人股不低于70%,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关于股权管理方面,股权配置后集体股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个人股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即按户管理,配置到人的股份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原则,可以转让和继承,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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